重庆市公积金首房首贷认定标准

“两优化一放宽一延长” 深度解读重庆住房公积金四大新政11月28日,为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重庆再次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分别涉及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优化置换贷款条件和延长贷款到期时间四个方面。对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还有呢?

重庆优化公积金政策:可提取支付首付 延长贷款期限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调整通知如下: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小发猫。

重庆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当首付,贷款到期时间最长延至68岁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答:《通知》规定,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政策优化调整后,在新购住房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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