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被告还钱了诉讼费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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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儿子被拐案二审将开庭,家属:拟索赔6元11月26日,九派新闻从雷武泽(“雷公”)处获悉,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于28日上午10时在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雷武泽告诉九派新闻,孩子川川并不会出席此次庭审。他会当庭提交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以及妻子交通费、寻人费和精神损失费各1元钱,共6元后面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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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丨欠工人钱还玩儿失踪?判他!因为本案被告赖某“失联”了。为了这笔劳务费,张某将赖某诉至法院。然而法院开庭审理时,赖某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缺席审理本好了吧!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来源: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作者:张鑫编辑:刘一笑责编:郑黎波审核:姚启明栏目协办: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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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数万“人情费”买编制未成、索款无果,长春经开法院判决:不法之债...有人为了找到称心的工作,抱着“有熟人,好办事”的思想,托人帮忙并支付“人情费”,对方收取好处却并未将事情办好,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不在好了吧! 收取部分“人情费”并承诺如3个月内未到岗,或岗位不符合,11月之前如数将钱返还给原告,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条。后被告称钱不够,原告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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